Joseph Beuys & Nam June Paik - CoyoteIII With Pianovariation 1984 (Edition Bierammer; 2011)
上中学的时候,可能是初三,或者高一,市面上出现了一盒磁带,叫做《狼·三》。中间可能没有小圆点,只是个空格。也可能既没有小圆点也没有空格,因为那是平面设计,两个字以不同的字体,出现在封面上不同的地方。总之我们就管它叫“狼三”。
喂,狼三你听了没有。
听了啊,我借我哥的磁带听过了。可是那个不是齐秦唱的。
是吗?我也听说了。不是齐秦。
嗯,有点像,但是不是齐秦。
是屠洪刚唱的。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。但毕竟花了好多钱买回来,而且齐秦也的确一直没有出版那张传说中的《狼·三》,所以我们还是一遍又一遍地听了下去,并不生气。最重要的是,屠洪刚非常努力地模仿着齐秦,他发出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颅腔共鸣,包括一些并不属于这片土地的飘逸和清高和冷漠,和狂热,连同他的头发,连同出现在海报上的眼神,最后,他长得也像齐秦了。
这可能不是事实。但那又怎么样。
可能记忆就是我想要记住的那些东西。毕竟所谓真实的我,和我以为我是的我,还不能算是同一件事。那个我隐藏得深一点,不大有形状,能量很强大,他要这个我记住,我就记住了。大体上应该是这样吧。
至于说连那个我也并不是我,因为世上根本没有我,这就是另一件事了。即便是喜欢同时写好几件事的人如我,现在也要说:那个还是回头再说吧。
先说回去:狼三本来是博伊斯的标题。也不知道怎么的,就扯到了屠洪刚。
博伊斯在1974年做过一件作品,叫做《美国爱我我爱美国》。他去了纽约,直接进了画廊里的铁笼子,和一只小狼关在一起,三天后他直接回到机场,飞回了杜塞尔多夫。这个是狼一。我对博伊斯一知半解,也就并不知道狼二是什么样子。我直接跳到了狼三。
那是1984年,博伊斯和白南准去了东京,在草月会馆做了个表演。白南准以前就是学音乐的,他当然弹钢琴。同时博伊斯表演他的《狼三》,他拿个话筒,从头到尾清嗓子,偶尔念几个词,努力地念然而又念不好,偶尔还嚎叫。
白南准的钢琴演奏真是没得说。一如既往地特别的浪漫。特别随便。是任何一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听到都会生气的那种。写的是他“作曲”,但实际上都是些古典名曲的变奏,就差没有致爱丽丝了。有时候他还唱两句。总之兴致很高。这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先喝了点清酒。有那么几次,钢琴和人声居然合上了调,不知道是偶然还是他们中的谁不小心。
我说不小心,意思是,他们本来应该是没有打算要这种“音乐性”的。当然也不能说一点都不能要,严格禁止。那么“不小心”就并不是一种错误,那只是偶然。我们都知道,博伊斯一开始有过一个极简主义的艺术老师,后来他们成了死对头。博伊斯崇尚自然,那种禁止犯错误的想法,肯定不会出现在他的身边。
我开大了音量,在一个上午,或者下午,播放给自己听。我也在想,那么我的邻居会怎么想?
有一次在新加坡,我在工作室开大了音量,看一部 a 片。那是傍晚,一般来说,附近,方圆半公里都没有人了。但我还是在想,如果有人听到会怎么想?比如说保安,清洁工,或者不管谁吧,搞不好会生气。毕竟那是新加坡,搞不好已经犯法了。至少,从女权的角度说,也是不礼貌的吧。类似的事情,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。
当然我还是开大了音量。就好像音量这件事不是我说了算的。事实上真的不是我说了算的。你不能用不对的音量去听一件声音作品。
所以我也是开大了音量,一边听博伊斯清嗓子,吭!吭!嗯哼!一边想着邻居这件事。我也想了想观众。那是1984年,博伊斯和白南准已经非常有名,然而这样的表演,应该会让很多人生气吧。他们有没有后悔呢?
我要说博伊斯是在身体和语言的缝隙里表演,可能读起来还挺棒的。
事实上他就是在身体和语言的缝隙里表演。身体是语言的深渊,在语言升起、成形之前,它就只是一种准备,是一种吭吭吭,嗯哼,那个那个。当然博伊斯的确念出来一些词,也在黑板上写了几个词,我不懂德语这是我的问题,但我还是要说他简直就像是个动物在学说人话,学到后来也就学不下去了,又开始吭吭吭。这种动物的身体,在去往语言的半路上,有一点挣扎,有一点焦虑,也多少因为尚不懂得语言而有点自在。
不懂得语言的自在,用亨特•汤普森的话说,就是“摆脱了做人的痛苦的野兽”。当然,那种痛苦是人独有的。所以人假设野兽有一种自在。在很多的音乐,或者非音乐表演中,或者非表演中,人们通过不断重复地发声,致幻,来进入非语言状态。这并不是真的成为野兽,而是进入人自身的深处。这当然也和 a 片里的声音类似:那不是语言,而是身体的裂缝中呼出的气流,是身体的一部分和世界直接沟通。人人都知道这是好东西,也就对它进行了投资,消费它,结果裂缝中挤满了游客,又痛苦了。
那种“会被邻居听到”的焦虑,就是在裂缝和表皮之间的尴尬。
我这样说,就是在用语言在说,而且是经过训练的语言,读起来可能还挺棒的。然而直接面对那个清嗓子的表演,大家会怎么反应呢?
可能想多了。作为隔代的观众,我在2017年,难道不是很享受这个表演么?现场的音响,从音乐的角度说还挺一般的,声音单薄,空间混响也不好,好在足够清楚,而且大声。能听到空间的感觉:很大。能听到话筒的声音,或者说话筒的特性。然后这个人呢,一点也没有表现欲,或者说一点情绪都不给。我看过博伊斯唱歌的录像:《要阳光不要里根》,他唱歌也这样,干巴巴的。多好啊。
很多人都说这种表演很容易,人人都会。的确人人都可以,这是民主的艺术。但民主是要经过搏斗而得到的,买来的和捡来的都不算。我见过一些人表演“胡来”,或者“不是音乐”,然而一不小心就开始耍机灵,讲究起快慢,轻重缓急,要么就激情四射,拼起命来,最后下了舞台,擦着汗,笑嘻嘻地说哎呀刚才失控了,太投入了。然而这都是语言,或者说有组织的声音,有本事你不要组织呢?
写到这里,我觉得还挺对不起屠洪刚的。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,还有没有在唱歌。
2018.3.13